中国节能协会热泵专业委员会
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ACTIVITY MEETING

政策法规

上海市空气源热泵应用政策汇编(2017)

2018-05-29

  为推进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燃煤消费总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上海市坚持“引逼结合,以逼为主”的方针,通过提高环保标准和严格环保执法等主要手段,在燃煤(重油)锅炉全面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出台了多个红利政策。为此,中国热泵产业联盟小编对上海市2016~2017年空气源热泵应用政策进行了梳理。中国热泵产业联盟致力于贯彻执行中国关于热泵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协助政府提升热泵产业整体的技术研发水平及制造水平,促进制定完善的热泵产业规范和成熟健康的市场环境,维护产业和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提升社会和用户对热泵技术与产品的认知。


  2 0 1 7 年 篇


  2017年1月5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徐汇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指出大力发展绿色制造。重点发展空气源热泵等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和节能环保综合管理服务等产业,力争使空气源热泵等节能环保产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维持较大占比。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推进工业、建筑节能低碳发展,深化低碳商务区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鼓励企业结合自身用能特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技改措施,提升企业能效水平。加快推进建筑节能低碳发展,新建建筑全面推广绿色标准。


  全区民用建筑100%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新建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按绿色建筑二星及以上等级建设。重点推进新建商业建筑的节能准入评审,提高新建商业建筑节能降耗水平。“十三五”期间,上海市徐汇区累计推进绿色建筑100万平方米。规模应用空气热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推进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率先在公共建筑、大型居住社区等新建建筑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


  到2020年开展能耗公示的大型公共建筑占比不低于50%。推进公共机构、商场、宾馆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开展空调等节能综合改造,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十三五”期间,上海市徐汇区累计推进既有公共机构、商场等建筑节能改造10万平方米,争取完成1-2个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工程。创建一批绿色节能示范项目,发挥引领效应。重点推进徐汇滨江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着力开展创建上海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工作。


  徐汇滨江地区新建民用建筑按绿色建筑二星及以上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不低于50%,其中徐汇滨江核心区新建建筑100%达到二星及以上标准,标志性建筑100%按照三星级标准建设,并试点建设零排放建筑。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示范项目。在徐汇滨江地区积极推广各类热泵等新能源技术和产品,在徐汇滨江西岸传媒港能源中心积极应用热电冷三联供系统等技术。到2020年,建成徐汇滨江低碳发展实践区。通过设备技术改造和引入绿色技术,进一步推动徐家汇商圈重点企业降低能源消耗水平。


  2017年2月10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试点重点领域包括:产业标准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节能环保标准化、团体(联盟)标准创新、军民融合标准化、标准国际化、企业标准良好行为等多种试点形式。在节能环保方面,建筑节能降碳、污染治理措施、工业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社会公共节能等领域。


  2017年2月13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上海市学校节能环保“十三五”规划》,指出到2020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较2015年增幅控制在5%以内,能耗总量不超过42.9万吨标准煤,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超过83.9万吨,节能低碳基本知识知晓度达到85%以上。进一步优化学校能源消费结构,大力推广学校空气热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实践应用。以“互联网+”为抓手,探索多能互补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广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励学校或集中连片学校开展“互联网+”分布式能源中心试点建设。


  因地制宜,大力推广各类热泵技术,鼓励学校结合学生生活、教学实验和食堂运行等热水需求实际,推广应用空气能热水器。积极实施空气源热泵项目,提高清洁可再生能源在学校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结合老旧建筑修缮,推进学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5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推动学校建筑集中空调等重点用能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实施学校20000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分项计量和能耗公示制度。推严格落实学校建筑夏季、冬季空调温度设置标准。


  2017年3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规划》,指出全市“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净增量控制在970万吨标准煤以内,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357亿吨标准煤以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2.5亿吨以内;全市工业园区要提高节能低碳准入要求,大力推进绿色转型和内涵升级。进一步提高低碳能源比重,进一步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力度。到202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4%。


  新建民用建筑全部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低碳发展实践区、重点功能区域内新建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比例不低于70%。大力推广适宜本市的高效空调、热泵、带热回收新风系统等建筑节能技术;加快普及高效节能的风机、水泵、热水器等。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低于1000万平方米。完成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建筑能源审计200家。


  推进机关、学校、医疗卫生等公共机构的能效对标管理,继续鼓励和推进以合同能源管理等形式开展节能改造。商业商务楼宇和旅游饭店。持续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扩大低碳示范商店、绿色低碳商场、节能环保大型综合超市、绿色饭店等创建范围,并将节能降耗指标作为示范创建、旅游饭店星级评定与复核的内容之一。“十三五”期间,推广高效空调500万台、高效电机和再制造电机200万千瓦。深入推广应用能效标识制度,建立完善低碳产品认证和碳标识制度,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低碳产品。政府采购优先考虑具有节能低碳标识的产品。鼓励商场设立节能低碳产品销售专区。


  低碳发展实践区。总结推广首批低碳发展实践区经验做法,进一步扩大实践区试点范围。进一步引导社区居民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低碳社区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30个低碳工业园区,建立园区低碳管理制度,推进分项计量和能源、环保在线监测网络建设,加强集中供能、可再生能源、智能微网、绿色物流等推广应用。


  大力发展节能低碳装备制造业。在终端用能领域,重点发展高效变频电动机、风机、水泵、空压机、磁悬浮空调等设备。在分布式能源领域,重点发展蓄冷/蓄热和分布式能源集成系统及装备。发布低碳技术和产品目录。建立低碳技术和产品评价导则,定期开展低碳技术遴选和评定,发布《上海市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目录》和应用案例,推广有效应用模式。


  2017年3月14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学校节能环保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指出进一步优化学校能源消费结构,大力发展学校空气热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实践应用,探索建立基于多能互补能源管理体系的生态校园实践示范社区,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和热泵技术在校园的普及度。结合老旧建筑修缮,推进学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1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推动学校建筑集中空调等重点用能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落实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分项计量和能耗公示制度。


  2017年3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5亿吨标准煤以内,年均增速在1.9%左右;全社会用电量预计控制在1560亿千瓦时左右。重点在规划新城镇、重点功能区等地区,有序推进热泵应用,力争新增热泵面积500万平米。实施“煤改电”工程,完成装接容量超过10万千伏安。结合居民光伏发电设施安装推进家庭电气化,推动电热水器、电采暖、电炊具等应用,倡导“零排放”家庭生活。


  2017年3月21日,上海市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印发《徐汇区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在环境方面,受到碳排放等指标约束,必须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绿色建筑,以及各项节能新技术在本行业内的运用。坚持增量拓展与存量盘活相结合,增加有效供给,推广绿色建筑和热泵等环保节能技术的运用,提升区域住房品质。坚决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实现住房存量市场的有效管理,促进住宅产业化和节能环保技术的运用。


  2017年4月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印发《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指出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方面,对本区大型公共建筑进行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的项目,经验收联网达标后,给予10万元/栋的定额补贴;对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项目获得二星级或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二星级项目补贴25元/平方米;三星级项目补贴5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对居住或公共建筑项目利用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的项目:利用热泵的按照收益面积补贴25元/平方米,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对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显著的项目,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不低于15%的,按照收益面积补贴1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标准循环经济和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采取一次性奖励或补贴方式,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执行,单个项目奖励或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于获得国家或上海市财政奖励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照年节能量给予用能单位300元/吨标准煤进行配套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未获得国家或上海市财政奖励的、实施后年节能量在20吨至50吨之间标准煤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照年节能能给予用能单位800元/吨标准煤的一次性奖励。


  在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方面,对本区内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取得显著节能效果并具有一定推广意义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列入市级节能技术改造的项目,新区参照相关补贴办法1:1匹配,市区两级的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投资额;列入区级节能技术改造的项目,实施后年节能量达到20至500吨标准煤的,新区按照项目实施后节能量给予600元/标准煤补贴。


  在能效对标管理方面,依据《上海市大型商业建筑合理用能指南》、《上海市星级饭店合理用能指南》及国家和市相关企业产业能耗标准、大型公共建设能耗标准,对能效对标达到行业先进值得用能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定额奖励。在节能低碳产品(技术)推广项目方面,对本区企业购买并使用达到国家能效领跑者或2级以上能效水平的机电产品、设备,且单个企业购买总功率在300Kw(kVA)以上的项目:改造项目按照设备采购金额的20%进行补贴。


  新建(扩建)项目按照设备采购的10%进行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额不超过300万元。在绿色低碳项目方面,对本区能源、工业生产等领域的绿色低碳项目按照项目固定投资额(与绿色低碳项目相关部分投资总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或按照项目年节能量给予600元标准煤的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2017年4月10日,上海市宝山区经济委员会印发《宝山区2017年工业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指出2017年,宝山区工业规模以上企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0万吨标煤以内;积极开发绿色产品,探索建设绿色工厂,加大绿色制造共性关键技术开发,打造绿色供应链,推进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大力培育和空气源热泵等节能环保产业。加快推进区内空气源热泵等节能环保产品产业化,推进水泵、压缩机、电机等产品开展国家节能产品推广目录认定。促进能效提升,全年力争完成20项节能环保改造工程,拟实现节能量3000吨标煤。全力推进年耗能500吨标煤以上企业加快节能投入,实施节能工程改造,进一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2017年4月13日,上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上海市2017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指出2017年,全市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270万吨标准煤以内,二氧化碳排放增量控制在580万吨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500万吨左右。


  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空气源热泵等节能环保产业,组织实施一批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加大集中供热、各类热泵和热电联产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推进工作,确保年底燃煤锅炉全部关停。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中小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和小茶炉整治成果巩固专项行动,防止死灰复燃。


  因地制宜发展绿色低碳清洁能源,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积极推广空气源、污水源热泵。应用磁悬浮空调、高效节能风机水泵等先进适用节能技术,推动实施一批重点技改项目工程,形成节能能力20万吨标准煤。按照“示范一批,推广一批,覆盖一片”的模式,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建设。启动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在低碳发展实践区、重点功能区域内,新建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不得低于70%。


  落实20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继续做好节能型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建设,推动创建绿色校园、绿色医院、绿色商场和绿色饭店。加强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金融等领域重点用能企业管理,积极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推动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加快引进国外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装备,推动本市节能减排先进技术装备“走出去”。


  2017年4月27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上海市工业节能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指出本办法按照支持标准和方式可分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按照6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给予扶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扶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奖励标准为800元/吨标煤,节能量保证型项目奖励标准为600元/吨标煤;诊断费补贴标准为200元/吨标煤,最高不超过6万元。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扶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节能设备设施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高效电机应用根据装机容量给予补贴。


  使用“能效领跑者”电机按照表1补贴标准基础上浮20%,新建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中明确要求使用节能电机的不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0万元,扶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按照设备设施投资额(主要用于能源信息化管理及控制系统)的2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对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每家补贴10万元。


  审核费用支付标准为: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及高效电机项目设备设施投资额低于250万元的单个项目审核费用为2万元,250(含)~1000(含)万元的单个项目审核费用为3.5万元,高于1000万元的单个项目审核费用为5万元;能源管理中心项目单个审核费用为4万元。本办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017年5月26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2017年上海市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指出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3%,能耗减量50万吨标准煤以上,实现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1200亿元。实施工业能效提升工程。组织实施电机、配电变压器、空调、风机等通用设备能效提升专项行动。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确保年内完成替代任务。启动中小燃油锅炉“油改电”和低氮燃烧改造试点。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等新技术和新产品。评审并推广50项节能产品,推广一批高效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


  2017年5月27日,上海市旅游局印发《2017年上海市旅游饭店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指出各区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年综合能耗4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重点用能单位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旅游饭店开展建筑能源审计工作,帮助其发掘节能潜力,促进节能管理水平提升,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夏季、冬季空调温度设置标准。


  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等节能新技术、新模式。继续推广新技术,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广磁悬浮空调、高效节能风机水泵、热回收技术、空气源热泵技术、智能控制等先进适用节能技术,鼓励有条件的旅游饭店实施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应用,加快推动旅游饭店停止使用不符合相关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


  2017年6月20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工业节能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资金(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指出专项资金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现有工艺、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实现年节能量300吨标煤(含)以上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2017年6月20日,上海市徐汇区商务委员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徐汇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报的通知》,指出根据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列入上海市节能技改的项目,区参照市相关补贴办法1:1匹配;对列入区级节能技改的项目,每节约1吨标准煤,由区补贴600元,单个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其余略”若遇到区节能政策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2017 年7月1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浦东新区旅游行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指出对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一定推广意义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补贴。其中:对被列入市级节能技改的项目,新区参照市相关补贴办法1:1配套支持,市区两级的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对被列入区级节能技改的项目,节能量达到20-500吨标煤(含20吨标煤)的申报单位,经专业部门审定,按项目实施后年节能量每吨标煤给予600元补贴。


  已申请过示范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的不再享受本项补贴政策。为鼓励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工作并取得显著效果的企业,对达到星级饭店建筑综合能耗指标先进值的用能单位,一家给予一次性定额奖励。已享受过新区能源对标管理补贴政策的单位,将不再不纳入本项支持范围。


  2017年7月31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超大型公共建筑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指出到2020年,部分超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2015年下降5%。重点工作任务:因地制宜引导建筑楼宇业主或受委托的管理单位, 通过能源审计等方式摸清能源利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鼓励建筑业主或受委托的管理单位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改造。


  2017年8月9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印发《金山区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全区“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速不超过2%,净增量控制在19.81万吨标准煤以内,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10.12万吨标准煤以内。推进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推广运用高效节能、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技术装备。


  继续推进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组织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计划一批”、“实施一批”的要求,继续开展锅炉、电动机和变压器三大节能工程。加快煤炭的清洁能源替代:在完成中小燃煤(重油)锅炉和窑炉清洁能源替代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集中供热、空气热能等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削减煤炭消耗。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低层住宅和大型公共建筑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热泵技术。


  督促企业淘汰老旧落后设备,采用高效节能电机、变压器、风机、空压机、水泵、变频空调等节能产品。开展以高效电机替代、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空调系统改造为主的节能减排综合改造工程。重点推进1-2个建筑项目获得绿色建筑标识(运行标识)。2016年起,新建民用建筑原则上全部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且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超过50%,并逐年增加。


  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建项目和新建居住建筑及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工业厂房、配套办公、研发等项目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且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为重点,开展以空调系统改造为主,鼓励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实施改造。“十三五”时期,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5万平方米。推广空气源热泵等节能低碳产品和技术,结合老旧建筑节能低碳改造、低碳社区建设等工作大力推广运用节能空调、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等节能产品。


  2017年9月4日,上海市旅游局印发《上海市旅游饭店节能“十三五”规划》,指出到2020年,全市旅游饭店能源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三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按统计口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9万吨标准煤以下。积极推广高效空调冷热源设备、磁悬浮空调技术、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智能化管理控制技术等节能新产品、新技术,鼓励新建和有条件的旅游饭店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提高设施设备的能源效率,对于不符合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设备和系统应加大技术改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