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全市畜牧兽医系统以创新提升“三个模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为抓手,深化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生产保供给、防风险保安全、补短板促转型,为率先建成现代化畜牧业强市开好局起好步。通知中提到:要抓好畜牧技术推广,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畜禽舍空气源热泵环控等畜牧新技术。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2021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潍农字〔2021〕12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属各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畜牧业发展中心,局有关科室、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做好全市2021年畜牧兽医工作,市局研究制定了《2021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细化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潍坊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畜牧兽医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创新提升“三个模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为抓手,深化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生产保供给、防风险保安全、补短板促转型,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生猪等畜禽及产品稳定供应,为率先建成现代化畜牧业强市开好局起好步。
一、抓畜禽生产,稳定产品供应
(一)加快恢复生猪生产。与潍坊市调查队对接,每季度以市调查队数据为准,对各县市区生猪存出栏情况进行通报。开展监测预警,研判产业运行,引导市场预期。发挥好我市生猪稳产保供专班作用,推动财政、金融、保险、用地、环保等扶持政策落实,千方百计促进生猪生产恢复,推动生猪产能尽快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协调调度生猪养殖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优化生猪良种繁育,提高生产性能。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切实提高散养户饲养管理水平。引导大型养猪企业采取“公司+农户”、托管租赁等方式,带动中小养殖场户发展。大力推进生政策性畜牧业保险,提高生猪参保率。
(二)加快畜禽及特种养殖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新希望六和集团年出栏300万头、龙大集团50万头、大北农集团20万头生猪项目及正大集团360万只蛋鸡项目、仙坛集团和南洋集团各1亿只白羽肉鸡全产业链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强化重点项目督导,对建设进度实行月调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问题,尽快投产达效。推广家禽立体养殖模式,提高效益效率。引导发展肉牛肉羊规模养殖,保护母畜核心产能。指导青州做好高效优质养蜂示范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三)持续推进奶业振兴。牵头发挥好市伊利奶牛牧场和乳制品加工厂项目工作专班作用,强化市县镇联动、专班推进“落地机制”,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协调配合,与伊利集团和优然牧业密切合作,加快推进新建10万头现代化奶牛牧场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好《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奶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激励社会力量扩大奶牛养殖规模,努力把潍坊建设成全国优质奶源基地、高端乳品加工基地和奶产品物流供应基地,为山东奶业振兴作出潍坊贡献。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奶站和运输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开展“互联网+监管”活动,全年至少抽取10家生鲜乳收购站进行监督检查。推介奶牛休闲观光牧场,做好奶牛先进生产技术指导和推广工作。
(四)保障优质饲草料供应。继续实施“粮改饲”,指导县市区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及时了解各县市区收贮进度,每周上报粮改饲收贮信息周报;注重总结典型经验模式。组织开展青贮饲料种植、调制、评价、利用等环节精准指导。鼓励大型机械类加工企业开展跨区作业、专业收储,开展收获切碎、打捆裹包、订单配送等一站式服务。
二、抓疫病防控,确保动卫安全
(五)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组织开展违法违规调运专项整治,实施新一轮非洲猪瘟入场抽检,确保年出栏2000头以上规模猪场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养猪场户自建实验室或委托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及时规范做好疫情和监测阳性处置。开展明查暗访,督导落实防控责任。配合做好东部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
(六)严密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其他重大动物疫病。加大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力度,确保应免密度保持100%。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围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优先防治病种落实好关键防控措施。继续实施散养户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力做好应免畜禽基础免疫。全面推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加强免疫效果监测评估,落实畜禽养殖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检测工作。落实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网格化”监管机制,全面落实防疫责任。开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应对准备。抓好市县兽医实验室能力建设。
(七)强化人畜共患病防控。强化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协作,提升动物防疫工作的公共卫生安全属性,加强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深入开展种畜禽、牛羊等净化场建设,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有计划地控制、净化、消灭对畜牧业和公共卫生安全危害大的重点病种,开展猪伪狂犬病、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禽白血病、鸡白痢、牛羊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加强市人畜共患病流调监测中心建设,强化人畜共患病监测预警。
(八)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无疫省建设的“工作咨询、巡回督导、协调推进、建设帮扶、包保督导、调度通报”六个工作机制。持续做好胶东半岛无疫区维持和运转,适时创建胶东半岛非洲猪瘟无疫区。组织完成市、县两级自评估,争取年底前提报省级评估申请,力争一次性通过省级无疫区验收。鼓励引导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无疫小区建设工作,开展龙头企业无疫小区创建。
(九)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持续优化调整无害化处理厂布局,支持并监督诸城市利用新工艺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试点项目。组织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提档升级建设,确保无害化处理体系符合动物防疫和环保要求,完善病死畜禽“城市公交”收集模式,病死畜禽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严格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落实,提高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应用效率,积极推进无害化处理与畜禽保险联动机制建设。
(十)严格流通环节管理。提高跨省调运种畜禽审批工作效率,更好服务企业发展,严格执行落地报告、隔离观察、检疫监管等工作。严格落实无疫区输入易感动物及动物产品审批工作,严格落实指定通道输入(过境)制度,全市6处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24小时值守,对过往运输车辆进行查证验物。加强对生猪贩运经纪人与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落实“黑名单”管理制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调运生猪行为。推进我市8个生猪调出大县洗消中心建设进度,做好运输车辆洗消工作。
(十一)规范做好动物检疫有关工作。举办动物检疫检验员职业技能市级竞赛,选拔人员参加山东省第四届动物检疫检验员职业技能竞赛。总结推广高密市电子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试点经验,探索建立动物检疫全链条信息化监管模式。积极争取省级生猪电子耳标试点工作,全面加强生猪追溯体系建设。做好动物检疫监督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做好2021年度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山东考区潍坊考点考试组织工作。
三、抓质量效益,提升产业竞争力
(十二)加快推进品种培优。认真落实省局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实施方案,配合开展省级育种核心场遴选,组织企业参选。严格按要求落实新修订的山东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组织开展畜禽遗传资源摸底和特种畜禽养殖调查。加强品种选育和新品种培育,积极推动“欧得莱”项目实施。优化种畜禽保种繁育,加快寿光鸡、临朐黑山羊、中华蜜蜂等地方畜禽品种品牌化进程。加强江海原种猪场、诸城外贸祖代鸡场、昌邑中发祖代鸭场、安丘普兰汉特杜泊羊等优质种质资源的选育保护开发。加大对高密六和中新肉鸭的推广力度,加快对进口肉鸭品种的替代工作,加快优良畜禽品种改良步伐。制定种业市场监管方案,做好省级委托的种畜禽许可工作,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评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进“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能力。发挥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引领作用,新培育美丽牧场50家,提升畜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十三)创新推进高品质肉生产集成技术研究与示范。推进诸城市高品质肉生产集成技术研发,建设生产示范基地,通过技术培训和示范引导,推动高品质肉生产集成技术推广应用。组建高品质肉产业联盟,研讨并注册高品质猪肉、鸡肉质量标准,打造高品质肉区域品牌。
(十四)加快推进农牧循环。强化规模场管理,巩固规模场配建成效。按照《潍坊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制定的任务目标开展规模以下养殖专业户粪污设施配建工作,确保年内完成60%以上的养殖专业户配建粪污设施。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带动作用,推动集中收集、专业处理、商品生产。深化农牧循环、鼓励规模养殖场通过流转、合约等方式配套土地,培育100个种养循环经营主体。加大指导服务,多方位、多渠道宣传推广种养结合先进典型案例,引导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2021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十五)推动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继续推进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达标生产,监督企业落实好非洲猪瘟自检制度。按照省局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牛羊禽屠宰行业管理。突出“六化”标准,加强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支持诸城市建设全国畜禽屠宰质量标准创新中心,指导潍城区搞好畜禽屠宰智能化监管省级试点。组织好“四培育”活动,打造畜禽屠宰行业优势品牌集群,强化企业兽医卫生检验员队伍建设,推动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继续做好通过农业农村部审核的畜禽屠宰企业分级管理工作,全部实现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制度。
(十六)推动饲料兽药行业高质量发展。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畜牧执法监察大队,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对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加强C级企业的监管。开展“油脂类饲料生产企业”“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等饲料兽药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指导帮助企业转型升级,力争年底前将我市47家C级企业中17家升级为B级。2021年,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产企业5家,国内具有影响力的生产企业15家。推广使用安全、高效、低残留的抗菌药物替代产品,开展中药发酵提取、微生物制剂、酸制剂等技术的研发使用推广。鼓励企业申报省部级示范企业。鼓励兽药生产企业研发创新。
四、抓支撑保障,夯实发展基础
(十七)构建服务平台解决企业难题。联合市金融办、市资本服务中心建立综合服务平台,为饲料生产企业提供原料供应和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发挥兽药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帮助兽药生产企业落实新版GMP规范,争取年底前完成50家企业生产线的改造。
(十八)强化畜牧业统计监测。继续开展主要畜禽生产动态监测,做好月度生产形势分析,高标准完成规模猪场月度全数监测。与市调查队搞好衔接,切实把好数据质量关,按时完成报表上传。科学运用监测结果,深入挖掘现有监测指标,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指标等变化情况,加大关注力度,综合政策、市场、生产等多方面信息,深入研判畜牧产业走势。
(十九)规范项目管理加强政策支持。谋划好2021年畜牧业政策项目库,积极争取现代畜牧业齐鲁样板重点项目支持。落实生猪扶持政策,继续抓好生猪标准化项目验收核查工作,对安丘龙大生猪项目跟踪做好指导整改工作。按要求完善农业部项目库数据,加强项目后备库的管理,及时调整充实。继续实施开展好粮改饲工作,注重总结典型经验模式。指导青州做好高效优质养蜂示范区建设项目管理。积极争取中小奶牛牧场改造提升项目。继续推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探索推进“畜牧业保险+”,规范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落实畜牧项目管理调度、通报、约谈制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畜牧业脱贫攻坚成果。
(二十)抓好畜牧技术推广。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目前较为成熟的奶牛精细化饲养管理、生猪多层楼房养殖、生猪繁育能力提升、家禽多层立体养殖、畜禽舍空气源热泵环控,畜禽养殖源头减排等畜牧新技术。充分调研行业需求,遴选推介一批产业需求强、应用价值高、技术成熟度好的技术,发布《2021年潍坊市畜牧业主推技术》,并组织示范推广、指导服务,加快畜牧兽医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组织好全市繁育员技能竞赛工作,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级繁育员技能竞赛。
(二十一)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突出养殖环节、屠宰环节和饲料兽药企业、检验检测实验室等行业主体,狠抓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强化风险排查、问题整改和源头治理,健全制度体系,加大日常监管,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潍坊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印发